标签:苍,qq第六感破解版,新乡基础教研网,空间留言代码祝福本报记者 耿诺 实习记者 张茜岚
“换房住!本人房子在顺义新城,一居,60平方米,7层,因在北三环上班,想换个距上班地点稍近点儿的房子。一居即可,面积楼层不限。”类似这样的换房需求帖子,在贴吧上一搜“换房”这个关键词,还会发现很多。
买的大房子远在郊区,而自己却在市区内工作,早起晚归几乎成了市区郊区通勤族的固定模式。而这样的通勤大军,也让城市里的“潮汐”愈发明显,每天花在上下班上的时间居全国之首。
如何破题?近日,市社科院发布的一份报告,通过政策优惠鼓励居民之间住房对换和多方置换,从而消除长途奔波上班的现象,减少能源消耗、大气污染、交通拥挤。报告中同时,可以考虑“减免职工住房调换或多方调换的税费”。
这可行吗?在业内人士看来,尽管居民“以房换房”的需求一直存在,但面对权威信息共享平台的缺失、涉及产权交易以及税费减免实际操作中可能带来的更大漏洞,当下能够满足需求成功换房的几率几乎为零。
点对点换房成功者几乎为零
“两家互换房子?我入行都10年了,还没遇到过一对儿呢。”昨天下午,在链家地产成交量几乎最高的西二环区域,一位商圈经理仔细回忆了半天,没想起一个成功案例。
大约10年前,本报记者曾经在天桥、白纸坊附近见到过不少打着“对换房屋”招牌的二手房中介门脸。可是时隔10年之后,当记者再次去撒网查找,已经见不到一家。多家中介机构总部或者公司负责人也表示,近些年都没有开展过类似业务。
点对点换房的业务从市面上消失了,但老百姓的需求还存在。
市民靳先生就是需求者之一。他的房子在南三坏中附近,房屋面积65.5平方米。由于上班在知春附近,他一直想换到知春嘉园、锦秋国际里的房子。
为了能实现点对点换房,近几个月来,他在网上发了不少帖子,也托亲朋好友帮打听,甚至还和几个有同样换房念头的人联系过。可惜,地点合适的房源实际价格相差太大,价格合适的房源品质又不太好,靳先生最终数次放弃了能实现点对点换房的机会。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想换房的市民并不在少数,其中也有一部分,希望能实现点对点换房,一步到位,不用再去找买主和卖主。而换房原因,主要集中在工作方便、上学方便以及就医和养老方便等方面。
但提出需求和满足需求,似乎在两个完全不同的层面上。记者昨日从链家地产、中原地产等机构了解到,能够实现点对点换房的用户,在实际成交里几乎为零。
数年前,我爱我家曾经做过监测换租“连环单”的尝试。监测的几个月内,平均每月内发生了40多起案例,相当于换租“连环单”占到整体租赁数量的0.6%左右。“这个数据表明,虽然客户确实存在需求,但培育完善的市场还需要不少时日。”伟业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说。
以租养租曲线“换房”
虽然社科院报告中并未指出“换房”所交换的是产权还是使用权,但由于其中已经涉及相关税费,因此一发布,很多业内人士开始讨论起产权交换的可行性来。
但另外一方面,通过租房、出租房屋来实现“换房”的,却大有人在。
大兴区居民石先生已经在西城区一所重点中学旁边租了11年房子。“当年孩子上小学我们就过来了,等他考上大学,我们再回大兴。现在都说不好哪边才是自己真正的家。”石先生想起,那年西城区一套两居室租金才1000多元,如今已经翻了8倍。而自己在大兴买的房子也出租了快10年。
像石先生这样以租养租的“连环单”,在中介门店十分常见。据租赁中介中的“大户”我爱我家统计,1年中本市大约有15万到16万套房屋通过这家机构出租,几乎和二手房全市交易量相当。
“由于很多人选择在不同机构租房、出租房,后台数据无法精准统计,但可以通过日常成交量预估,利用这种渠道换房居住的人,会比直接交换产权的购房人多。”一位业内人士说。
但在很多老人的记忆中,“房换房”是个非常普遍的事儿。“以前我婆婆腿脚不好,我们直接和厂里打了个报告,就和1楼的同事对换了房子。两家人都挺乐意,当时房租也没涨。”至今仍住在西三环内一处建成有30余年老公房里的沈阿姨说。
到房管所申请换房、到厂子房管科申请换房,这在过去还没有“产权”概念、大家都从工资里扣房租的年代,是个非常普遍的事儿。有些并非双职工的家庭,甚至可以跨企业、跨区实现房源对调。
“当时的公房都不涉及产权,属于租住,交换起来会容易得多。”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说,但进入商品房时代之后,“产权”的交易和变更,税费的门槛,使得这种“交换”变成了更为复杂的问题。
“降税费”难操作
记者注意到,市社科院发布的报告中,以房换房的来自《多中心建设与节能研究》一文。其中提及的服务均等化、“多中心”想法,和目前本市规划方向中的“多中心”、建设新城、实现职住平衡等多个概念方向类似。但其中被讨论最多的,是关于“出台财政优惠政策,减免职工住房互换或多方调换的税费”这一句。
这一条,被很多换房人群所期待着。但这条,有可能进入实际操作环节吗?业内人士分析,使用权在置换层面,减免税费的希望非常渺茫。
“这主要是需要非常扎实的数据基础,如果没有数据和技术、监测手段的支撑,减免税费可能会带来巨大的漏洞。”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飞说。
从制度上来讲,本市曾经推出过1年内买卖房屋减少税费的优惠政策。但是在实际业务中用得很少。
赵飞说,对于社科院提出的,所谓的“优惠”是建立在特殊的条件上。两套房屋的价值应该等值或近似,才能享受相应的税费优惠。如果二者的价值相差太大,从公平交易角度讲,双方的协议不可能达成一致。
“如果报送为等价房屋,怎么确定是趋同的房价呢?”赵飞说,如果没有严密的制度,这样的优惠,就会造成巨大漏洞。
至今为止,在二手房交易环节中,实际成交价和最低过户指导价仍旧存在巨大的差距。目前,二手房过户仍旧可以通过“装修款”等理由减免税费。而在很多家中介机构提供的合同中,“家具家电费用”等项目,也是让二手房交易双方既能维持二手房价、又能避开一部分税费的明确手段。
“优惠政策一定要在制度和法规都很严密的情况下执行,一旦出台不能频繁修订或者修改。税费优惠是好事儿,但目前看,仍旧有待于配套政策的完善。”赵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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