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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害怕】女网友:点了一份外卖后竟有陌生人微信上叫出我名字知道我住哪还向我求爱

※发布时间:2018-2-4 0:38:27   ※发布作者:平民百姓   ※出自何处: 

  24号那天因为对象身体不舒服,我还不在房间,然后就给他点了一份外卖。结果当天晚上就有人加我微信,因为是陌生人不认识的就了。

  他说是我闺蜜给的,说好了不能说…我一直反复问他是谁谁给的,最后没办法了他说是24号我点了一个外卖, 送外卖的是他老大,然后他老大见他是单身,打过电话知道我是个女孩,就把我的联系方式给他了!!

  网友A:还能这样的啊!简直了!果断拉黑啊!这要是送个外卖,见人姑娘漂亮,就给别人联系方式,啊!!!!

  网友B:送完外卖给楼主打了个电话,很知是女的,特么是女的就把号码给出去了!也是醉了,这个真的要投诉的,个人隐私懂不懂的?

  1、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不被他人非法、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外卖小哥擅自将顾客的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属于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外卖小哥还可能会涉嫌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处罚。

  2、向法院起诉,要求平台和外卖小哥承担侵权责任,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等。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消费者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的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1、填写个人信息等要先核实对方或网站的身份和资质,只提供必要的信息,不要过于详细填写本人具体信息。

  2、在公共社交平台上要尽可能避免透露或标注真实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住址等,朋友圈、微博晒照片也要谨慎。

  4、当发现自己信息被泄露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有效措施,避免人身安全或财产受到损害,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